继承父母房产注意了!年“新规”正式实行,将统统这样处理
推荐语:“我想有个家,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……”这首歌我相信70、80年代的人都会唱,无论是在传统还是现代观念中,“人一生必须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”这个想法已经深入人心,因为房子不仅象征着家,也象征着财富。
这些年随着房子的不断增值,也使得人们的财富都集中在了房产之中。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,年城镇居民资产中,房子就占据了60%以上,此外房贷也占据了家庭贷款的70%以上,这足以说明房子在国人心中难以代替的位置。
据统计,中国的房地产数量已经相当于日本、美国和欧盟三大经济体的总和。96%的城市家庭拥有一套住房,31%拥有两套住房,10.5%拥有三套住房。
既然房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,所以在我们身边总是会出现子女因为争夺父母房子而产生矛盾,甚至会闹得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发生。
有时候一些子女为了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,甚至装出来“孝顺”父母,实际上接过去不理不睬,这种情况让很多外人看了都觉得很心酸。
为了 化的解决房产继承的问题,我国《民法典》中对房子继承问题做了修改,从年开始统统这样处理。
首先是继承人范围增加了
在以往的继承法中,均是按照 顺位、第二顺位继承顺序继承,在新修改后,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权,在第二顺位继承人中增加了“兄弟姐妹子女”作为代位继承人,就是我们常说的侄子、侄女、外甥和外甥女等这些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晚辈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。
其次,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
过去一直以来,公证遗嘱都享有“ ”的优先权,简单的来说就是什么继承都按公证遗嘱说了算。但是 的规定已经修改了这一做法,表示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,按照 的一份(符合相关条件)的遗嘱来分配遗产。
针对没有立遗嘱的房产,那么所有合法继承人平摊
在我们日常生活中,很多老人离世了也没有立遗嘱,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,况且作为子女的也不好要求父母死之前立遗嘱,这是不孝的表现。
那么在这样的情况,如果合法继承人有好几个的情况下,遗产又该怎么分呢?这个情况下产生纷争的情况最普遍,对此 的《民法典》中也做了规定,针对没有明确房产继承人的情况,那么房产继承将由所有合法继承者平摊,从 限度上减少家庭纠纷。
写在 :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“巨额财富”,在继承问题上有必要出具详细的规定来指导,如果一个家庭不想在继承问题上出现矛盾,闹得不愉快,那么 的方式就是设立遗嘱,这样也能避免家庭成员矛盾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