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债人突然死亡,
使得债权人方寸大乱,
状告欠债人家属要求偿还债务本息,
结果却得到欠债人家属
放弃遗产继承的回应。
日前,浙江慈溪法院
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棘手的
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执行案件。
欠债人意外去世逝者家属被诉
年初,浙江宁波慈溪逍林镇的胡先生(化名)分三次向胜山镇的隋先生(化名)借款41万元,约定年底还清,其中后两笔还约定了1%的月利息。天有不测风云,不久后的4月,胡先生因溺水意外身亡,这一消息让手握41万元借条、还未收回分毫本息的隋先生着了慌。
同年8月,隋先生将胡先生的妻儿父母诉至法院,要求四位至亲替逝者还本付息。可是,四名被告在开庭时当庭声明,放弃对胡先生遗产的继承。这也就意味着,他们无意承担逝者生前的未偿之债。
法院在审理后确认胡先生生前与隋先生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有效,但鉴于作为逝者胡先生的 顺位继承人的四被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对逝者遗产的继承,故认为四人可不负偿还责任。
欠债人“没了”,
家属不认账,
就意味着“人死债消”了?
并不是。
法院同时也明确了四被告作为胡先生亲属,仍附有对胡先生遗产管理保护之义务,不得以自身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遗产减值、毁损、灭失,判决隋先生有权要求在胡先生遗产范围内清偿本案债务。
执行法官借力“网格法官”现有和潜在矛盾一齐解决
执行过程中,经网上财产查控,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胡先生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因胡先生已死亡,其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,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,本案恐将面临终结执行。
此时,据申请人隋先生反映,胡先生名下尚有一间未办理产权登记、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店面房。得此消息,执行法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封。但因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地产难以处置,案件再次陷入僵局。
被执行人胡先生生前所在地执行局马法官了解得知,胡先生生前尚有大量欠款未还清,存在系列诉讼的可能性。今年1月,又有两件胡先生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进入执行。为妥善解决此案,今年4月,该案承办法官协同熟悉该“网格”的马法官一起来到当地村委会,协商对接胡先生在该村的店面房的处置工作。
在张贴债权申报公告寻找其他债权人的同时,与胡先生家属积极协商。家属也希望这场债务纠纷尽早解决,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登记在胡先生之子名下的车辆变卖,扣除抵押款项后用于偿还债务。
最终,胡先生家属
与包括隋先生在内的39名债权人
签订债权清偿方案,
矛盾纠纷得到化解。
THE
END
来源:宁波日报、杭州交通、钱江晚报
编辑:柏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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