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点击链接直接发问陈凤山、张新征)
陈凤山答:01我不太肯定我对您的发问的懂得是不是的确。我先遵循我的懂得来答复。倘若我的懂得错了,您再指出来。
02满期金是不是会征收赠与税?从保障的旨趣上来说,我以为是不必的。满期金并不是幸免给到被保障人的。满期金交给被保障人的前提是被保障人活到满期的那一天。但被保障人能不能活到满期的那一天是虚浮定的。满期金更像是保障赔付,赔付危急是被保障人活到满期的那一天。
03遵循上一点的懂得你的第二个题目就不存在了。
04凡是事没有 的,倘若来日万一满期金被界说为赠与举动需求交纳布施税的话,针对投保人在满期以前死亡的大概性,税收陷阱必然会给出给出可施行的征收计划。于是果然要征收赠与税的话,我以为不存在瞒哄投保人的死亡景况回避税收的大概。至于详细的纳税计划是甚么模样的?这个不好说,那有大概是在保障契约创立的时间,恰当性的征收赠与税,大概说倘若投保人死亡的时间恰当性的征收遗产税。即便凭借瞒哄投保人死亡的音讯且自的躲过了税收,来日也会晤临惩办,这是一种贪小失大的做法。
05整体来说,我仍是更偏向于满期金不必交纳赠与税,特别是永恒存续的保障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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